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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城工区集中学习《节约用水条例》
日期:2024/4/18    来源:    发表人:谢龙飞    点击数:105

       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(冀水节〔2024〕11号)文件要求,为增强全体职工节约用水意识,践行节约用水责任,4月18日,石城工区集中学习《节约用水条例》。
       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措施。2024年2月23日,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《节约用水条例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。《条例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,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,全面、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,为保障国家水安全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      《条例》共八章五十二条,从节水管理、节水措施、节水保障、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节约用水进行规范。石城工区副主任张西对《条例》进行了逐条解读。学习中,大家认真讨论,一致认为,水是生命之源、生产之要、生态之基,节约用水不仅关系供水安全、粮食安全,而且关系经济安全、生态安全、国家安全,节约用水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
       学习指出,石城工区用水定额紧张,更应该做到节约用水,把节约用水融入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,要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的意识,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从自身做起,从行业做起,从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,带头规范用水行为,纠正浪费水的错误行为,成为节约用水的先行者和示范者,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。
       学习强调,要结合“世界水日”“中国水周”等重要时间节点,宣传、落实好《条例》,全员主动践行,把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到单位、家庭以及每个人,让身边人都对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有更深、更好地认识,从而营造全民惜水、节水、护水的良好氛围,引领形成珍惜水、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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